2024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2024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6号 关于发布2024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3年 第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予以公布。
进口经营者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22年第42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9日
云关通跨境出口管理平台是专为跨境出口业务企业设计的专业通关管理系统。对跨境出口的多种模式(9610/9710/9810)进行全程监控管理直接向海关申报,方便跨境出口通关管理工作,同时符合海关AEO认证的要求。平台支持一单多报、自动匹配“清单”申报要素及编码、转换舱单、分值管理、敏感提醒、退税汇总等。欢迎申请使用及合作!
(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联系我们,辅导和体验热线:0769-22384204 、0769-22387705,微信waytogo888 ,在线QQ 325637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