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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有植物性铺垫材料,必须申报,而且包装应该和货物一起申报,在单一窗口中主动报检,其中16项检务字段为必填字段,包括检验检疫名称(原CIQ编码)、境内收货人检验检疫10位编码、申报单位检验检疫10位编码、货物存放地点、境内目的地(检务6位)、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受理机关、口岸检验检疫机关、用途代码、启运日期、启运港、货物属性代码、集装箱规格(集装箱货物必填)、领证机关、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标记唛码等,如没有填报则会造成退单。
答:木质包装种类很多,常见的就是天然木托、植物铺垫材料、木箱等,举例中情况可以运输包装选择袋装,其他包装选择铺垫材料。
答:参考e-CIQ系统回执示例及说明。
答:企业在填写了表体信息后,选择检验检疫名称后直接暂存,实际上没有存上;需要在表体的最后一个格(用途)按一下回车,表体的每个品名都要这样操作,只有这样刚才选择的检验检疫名称(原CIQ编码)才能够存上。
答:可以登陆海关总署网站,信息服务——进出口食品安全栏目查看企业名单,相关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jyjy/jckspaq/xxfw63/1903738/index.html
答:根《海关法》规定“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所以海关监管的客体是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等,如果您的设备和软件可以单独使用,设备应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而软件如有载体可申报载体如光盘,如无载体仅通过网络方式传输,则非海关监管范畴,收汇问题可咨询主管部门。如果您的设备与软件不能单独使用则不必强行拆分。
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您关于调味品中部分食品原料是否可以使用的问题,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是否新食品原料,建议咨询卫健委食品安全评估中心。
答:个人邮递物品如按照分运行李方式办理进境手续,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海关对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旅客分离运输行李到达指运口岸,海关应验凭旅客本人护照、旅客行李申报单或规定的其他申请单证以及运输部门发给的提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验放手续。行李所有人在填制旅客行李申报单和邮件提单时要做到详实、准确。另建议邮寄时收寄件人写本人姓名,待本人回国后再凭归国护照办理领取邮件手续。
(源自:123602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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