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防疫物资诈骗案,黑龙江牡丹江警方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件,江苏苏州福州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件,防疫物资诈骗防范要点
全国首批防疫物资诈骗案,黑龙江牡丹江警方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件,江苏苏州福州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件,防疫物资诈骗防范要点
牡丹江警方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
新华网哈尔滨4月25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办案民警向被害人返还了27万被骗钱款。
今年2月中旬至3月初,西安分局多次接到群众报警,报警人均称其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支付货款后迟迟收不到货,怀疑被骗。接警后,西安分局经过侦查、摸排,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事实及行动轨迹,并将正准备实施下一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交代,其自今年2月份开始,在微信朋友圈谎称自己有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并从网上复制厂家照片、证书等骗取买家信任,收取货款后据为己有。当买家要求发货时,刘某利用自己注册的三个微信号伪造取货、转账等记录,再以物资被扣、货源不足等理由拒绝交货,甚至再一次用相同手法实施诈骗,用后诈骗的钱来返还先前被害人。刘某以此方法实施9起诈骗,涉案金额27万元。
刘某被抓后,主动退还了27万元赃款。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苏苏州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
新华社南京4月3日电(记者刘巍巍 朱筱)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以兜售口罩、额温枪为名,诈骗多省市10余名被害人,甚至导致某慈善机构被骗100多万元……江苏省苏州市近日破获一起特大防疫物资诈骗案,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2月28日凌晨,苏州市虎丘区警方接市民葛女士报警称,受当地某慈善基金会委托,葛女士欲采购55万只口罩,捐赠防疫一线。经朋友介绍与武某相识,武某自称有大量低价的一次性民用三层口罩销售,每只价格1.9元。
葛女士一次性付清55万只口罩全款104.5万元,却迟迟等不到武某发货。经多次催促,武某陆续发来5.5万只口罩,随即失联。
民警在办案中发现,多人守在武某住处,向其索要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同样是交付定金或全款后拿不到货。
3月1日,民警将武某抓获,到案后,武某拒不认罪。3月2日,经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办案人员调查发现,除葛女士外,本案还有来自全国多省市的10余名被害人,他们既有慈善基金会委托人,也有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某企业从武某处采购500支额温枪,总价20万元,交付一半订金后,未拿到货。
“高价买、低价卖,通过明显的价格优势,赢得客户信任,再交付小部分货物,骗取更大金额订单。”办案人员介绍说,武某发给葛女士的5.5万只口罩,来自他的高价收购,只有客户拿到部分口罩,才证明他有货源、有实力,也才会“吸引”更多人上当。最终,在支付凭证、微信记录、通话记录等诸多客观证据前,武某交代了疫情期间预谋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3日,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武某批准逮捕。
福州晋安一涉防疫物资诈骗案:被告被判刑
原标题:福州晋安宣判一起涉防疫物资诈骗案
本报讯 (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吴 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口罩需求激增,一些不法之徒便打起了假借买卖口罩诈骗钱财的主意。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庭审”审理一起口罩诈骗案(东方法律网提供)。法院经审理作出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赃款。据悉,这是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地区案值最大的口罩诈骗案。
1月28日,陈某趁口罩货源紧缺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他人发布的口罩货源信息,欲通过倒卖口罩赚取差价。之后,由于沉迷网络赌博,她又萌生骗取他人购买口罩预付款用于赌博的想法。看到陈某转发的广告,多名被害人在微信上向其咨询口罩销售事宜。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陈某将口罩照片、合格证、厂家信息发给被害人,并将与自己伪装成口罩商家的微信小号聊天信息截图发给被害人,以此进一步骗取信任。收到货款后,陈某随即转入赌博网站参赌。
经查,2月7日至2月17日间,陈某共骗取5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货款合计77万余元,后因被部分被害人催讨而退款20.8万余元,尚有56.17万元未退还。晋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作案后,被告人陈某妄想通过报假案以逃避责任,其行为性质恶劣,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防疫物资诈骗防范要点温馨提示:
在疫情期间,购买防疫物资需警防不法分子借疫情实施诈骗,请复工企业和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轻信网络上不明人士发布的销售防疫物资信息,在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如察觉被骗,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及时止损。
牡丹江警方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
新华网哈尔滨4月25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办案民警向被害人返还了27万被骗钱款。
今年2月中旬至3月初,西安分局多次接到群众报警,报警人均称其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支付货款后迟迟收不到货,怀疑被骗。接警后,西安分局经过侦查、摸排,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事实及行动轨迹,并将正准备实施下一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交代,其自今年2月份开始,在微信朋友圈谎称自己有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并从网上复制厂家照片、证书等骗取买家信任,收取货款后据为己有。当买家要求发货时,刘某利用自己注册的三个微信号伪造取货、转账等记录,再以物资被扣、货源不足等理由拒绝交货,甚至再一次用相同手法实施诈骗,用后诈骗的钱来返还先前被害人。刘某以此方法实施9起诈骗,涉案金额27万元。
刘某被抓后,主动退还了27万元赃款。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苏苏州破获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
新华社南京4月3日电(记者刘巍巍 朱筱)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以兜售口罩、额温枪为名,诈骗多省市10余名被害人,甚至导致某慈善机构被骗100多万元……江苏省苏州市近日破获一起特大防疫物资诈骗案,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2月28日凌晨,苏州市虎丘区警方接市民葛女士报警称,受当地某慈善基金会委托,葛女士欲采购55万只口罩,捐赠防疫一线。经朋友介绍与武某相识,武某自称有大量低价的一次性民用三层口罩销售,每只价格1.9元。
葛女士一次性付清55万只口罩全款104.5万元,却迟迟等不到武某发货。经多次催促,武某陆续发来5.5万只口罩,随即失联。
民警在办案中发现,多人守在武某住处,向其索要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同样是交付定金或全款后拿不到货。
3月1日,民警将武某抓获,到案后,武某拒不认罪。3月2日,经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办案人员调查发现,除葛女士外,本案还有来自全国多省市的10余名被害人,他们既有慈善基金会委托人,也有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某企业从武某处采购500支额温枪,总价20万元,交付一半订金后,未拿到货。
“高价买、低价卖,通过明显的价格优势,赢得客户信任,再交付小部分货物,骗取更大金额订单。”办案人员介绍说,武某发给葛女士的5.5万只口罩,来自他的高价收购,只有客户拿到部分口罩,才证明他有货源、有实力,也才会“吸引”更多人上当。最终,在支付凭证、微信记录、通话记录等诸多客观证据前,武某交代了疫情期间预谋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3日,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武某批准逮捕。
福州晋安一涉防疫物资诈骗案:被告被判刑
原标题:福州晋安宣判一起涉防疫物资诈骗案
本报讯 (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吴 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口罩需求激增,一些不法之徒便打起了假借买卖口罩诈骗钱财的主意。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庭审”审理一起口罩诈骗案(东方法律网提供)。法院经审理作出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赃款。据悉,这是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地区案值最大的口罩诈骗案。
1月28日,陈某趁口罩货源紧缺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他人发布的口罩货源信息,欲通过倒卖口罩赚取差价。之后,由于沉迷网络赌博,她又萌生骗取他人购买口罩预付款用于赌博的想法。看到陈某转发的广告,多名被害人在微信上向其咨询口罩销售事宜。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陈某将口罩照片、合格证、厂家信息发给被害人,并将与自己伪装成口罩商家的微信小号聊天信息截图发给被害人,以此进一步骗取信任。收到货款后,陈某随即转入赌博网站参赌。
经查,2月7日至2月17日间,陈某共骗取5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货款合计77万余元,后因被部分被害人催讨而退款20.8万余元,尚有56.17万元未退还。晋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作案后,被告人陈某妄想通过报假案以逃避责任,其行为性质恶劣,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防疫物资诈骗防范要点温馨提示:
在疫情期间,购买防疫物资需警防不法分子借疫情实施诈骗,请复工企业和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轻信网络上不明人士发布的销售防疫物资信息,在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如察觉被骗,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及时止损。
来源:新华网、新华社、人民法院报,不代表我方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1号(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6号(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2号(关于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50号(关于防止几内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9号(关于进口缅甸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8号(关于防止加蓬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7号(关于进口肯尼亚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6号(关于防止尼泊尔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相关百科中心
- 山东进出口报关软件有哪些种类?济南有进行报关系统开发的公司吗?
- 山东有什么云报关软件?青岛哪些报关软件的发展前景好?
- 山东关务软件哪里的服务好?淄博报关软件哪个好用?
- 江苏南京备案规定提及的市场主体资格具体是指什么?南京企业关务管理系统是否符合企业要求?
- 海关“两个清单”为通关插上便捷“翅膀”!江苏南京智能报关云平台三类作用优势?
- 关于真空包装货物布控查验企业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应用?上海企业想咨询关务顾问服务有哪些机构可以选?
- 浙江金关二期软件大家用哪个比较多?杭州金关二期报关软件有介绍吗?
- 浙江云报关关务软件有哪些?宁波口碑好的云报关软件有哪些?
- 浙江报关软件可以进行账册管理吗?温州关务软件哪个好?
- 海关进出境粮食检验监督管理受理条件有哪些?安徽合肥加工贸易关务管理软件跟企业配套使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