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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海关总署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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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24-11-07 17:32:11【

提醒!海关总署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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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关通顾问小提醒: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二.简化跨境电商出口单证申报。

三.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试点。

.推广跨关区境电商零售出口跨退货模式。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59220905@qq.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解析点评:云关通顾问团队,解析点评的图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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