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关通

快·准·省关务软件+AEO+云平台服务20年经验 云关通让通关简单

0769-22384204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关通新闻中心 » 云关通资讯 » 云关通情报站|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1号(关于实施腈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云关通情报站|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1号(关于实施腈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返回列表 来源:云关通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云关通情报站|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1号(关于实施腈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16-07-15 15:42:44【

      敬请留意云关通智能通关云平台网站政策资讯,每天给你新鲜的关务资讯政策、关务实战干货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1号(关于实施腈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6年7月14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腈纶(税则号列:5501.3000、5503.3000、5506.3000)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6年第31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进口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反倾销范围内的商品时,商品编号应分别填报55013000.10、55033000.10和55063000.10。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31号.tif



海关总署
2016年7月13日

        云关通智能通关平台,打造一种“互联网+通关”新模式,快准省的互联网通关模式,致力于让企业实现足不出户轻松通关。 欢迎企业申请使用! 云关通同时聚集了国内经验丰富的关务团队,协助企业顺利获得升级认证等资质,为您建立健全贸易管理体系。欢迎企业申请使用!诚邀优质服务商合作,为进出口企业服务!全国热线:0769-2238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