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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0海关热线一周热点问题解答(海关稽查、海关备案、海关进出口信用情况等)_云关通

2016-12-05 14:06:37 

云 关 通 官 网 小 编今天为大家搜集12360海关热线一周热点问题解答,包括海关稽查、保税区内简单加工后的货物、海关备案、海关进出口信用情况等热点,建议大家认真查阅和收藏好,随时回看!

1、公司被海关稽查,关于税务方面的问题我们不是很懂,现在想请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请问这样可行吗?海关会参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吗?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第二十一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就相关问题作出专业结论。
被稽查人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稽查的参考依据。

2、我司现在的主要业务是:从香港进口货物至保税区内简单加工再复出口,这些加工工序为分拆、贴条码、包装。请问在保税区内简单加工后的货物,能否认定为是在国内完全获得?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第五条 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地区)完全获得时,不考虑下列微小加工或者处理:
(一)为运输、贮存期间保存货物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
(二)为货物便于装卸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
(三)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

3、我司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采用的是公式定价,请问这个合同中的货物要进口的话是否需要向海关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5号
三、纳税义务人应在公式定价合同项下首批货物进口前,向首批货物进口地海关或企业所在地海关提出备案申请,海关自收齐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出具《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备案结果在全国海关互认,无需重复备案。
对于货物进口时能够确定结算价格的公式定价合同,纳税义务人无需向海关申请备案。
四、纳税义务人申请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进口货物合同(如有长期合同应一并提供);
(二)进口货物定价公式的作价标准、选价期、结算期、折扣等影响价格的要素,以及进口口岸、批次和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其他相关材料。

4、我们想了解一些客户的海关进出口信用情况以便参考,请问海关会受理我们的查询吗?



您好!云 关 通 官 网 提 醒 你,您可以通过“中国海关进出口信用信息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进行查询。
查询需输入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及验证码。

下期更精彩,敬请留意云 关 通 官 网 速 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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