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每周汇 个人携带药品出入境需要注意什么?
近期,我们收到了一位旅客关于出入境药品携带的相关咨询,相信许多朋友也会有类似的问题,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解答,这份《药品指南》请收好!
药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能否携带出境要看其是否符合海关对于品种成分和价值方面的限制性规定。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 般 药 品
根据现行规定,对个人携带进出境的一般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出租、出售;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旅客本人应提供医疗机构为其出具的书面证明,以证实确因身体需要携带。
海关凭医生有效处方原件以及在境内(外)停留时间等确定携带药品的合理数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并留存处方复印件作为当事人办理手续的随附单证,且一份处方只能办理一次海关手续。
超出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或其它限制规定范围的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
2.特 殊 药 品
1.麻醉、精神类药品
因治疗疾病需要,目前允许个人携带适量治疗用精神类药品。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具体规定: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第43号令)规定,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
对于个人携带药品是否属于精神药品,请直接咨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中药材、中成药
中药材是指经过产地加工取得药用部位的生药材。中成药是指以中药为原料,依据一定处方配置加工而成的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等禁止出境。
其中,明确禁止出境的中药材及中成药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不含配以微量麝香、蟾酥的成药,如麝香还阳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药品)。
其余中药材和中成药,在自用合理数量内,海关可以放行。
3.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
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应提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出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并取得《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携带的出境特殊物品,未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海关应当予以截留并出具截留凭证,携带人在截留期限内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后,经海关检疫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
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温 馨 提 示:
15天内多次进境旅客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
很多国家对药品入境都有严格规定,建议出行前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相关要求,避免入境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携带进境的药品,只能用于自用,如果用于买卖,且药品未在我国注册备案,将按照相关规定以销售假药论处。
旅客携带药品进出境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广大旅客出行前可通过海关互联网站查询、12360电话咨询等多方式了解相关进出境管理规定。
(源自:海关发布,供稿:机场海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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