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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因特许权使用费申报不规范被海关处罚,小编帮你来解析什么是特许权费,如何正确申报特许权使用费!
1.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主要类型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销售权。
2.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税条件是什么?
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税,关键看是否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相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Tips:在实际进出口贸易中,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税专业性较强,企业若有疑问可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价格预裁定。
3.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时间及截止时间?
按照海关总署《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8号),分为两种情况。
(1)在货物进口时已经支付应税特许权使用费。
应税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同时申报。在货物进口报关单“杂费”栏填报已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海关按照接受货物申报进口之日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对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税款。
Tips:如果在货物进口时应税的特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内,且在货物销售合同或特许权使用合同中没有量化分割条款,可一并报在总价中,不用单独写在杂费里。
(2)在货物进口时未支付应税特许权使用费。
在每次支付后30日内向海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海关按照接受纳税义务人办理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之日货物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对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税款。
4.特许权使用费已包含在进口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是否需要在申报时备注特许权使用费已包含在价格中?
申报价格中已包含特许权使用费的,在申报时,报关单“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栏目勾选是,备注栏中注明概况。
5.若进口货物时未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应向哪个海关申请采用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方式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向企业所在地海关申报纳税。
6.如何采用特殊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方式申报?
“监管方式”栏目填报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商品名称”栏目填报原进口货物名称,“商品编码”栏目填报原进口货物编码,“法定数量”栏目填报“0.1”,“总价”栏目填报每次支付的应税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毛重”和“净重”栏目填报“1”。填写《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表》(见海关总署2019年第58号公告附件)。
向海关提供的随附材料:1.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涉及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2.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协议、发票、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凭证。3.企业从税务部门获得的代扣代缴税款凭证。4.相关书面说明。
Tips: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涉及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应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栏目填报“是”。
7.若特许权使用费涉及的项目现阶段仅支付了研发费或者维修费,但无实物进口是否需要申报纳税?
无实物进口的非贸付汇款项无需征税。
8.保税货物或者免费样品涉及特许权使用费的是否需要申报纳税?
保税货物在保税状态时无需征收特许权使用费,相关货物内销时,以内销价格作为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申报,若内销价格不存在的需重新估价;免费品样品进口货物以无实际成交价格方式予以估价,与特许权使用费作为成交价格调整项目的估价方式不同。相关估价一般于货物进口时或者时候核查时完成。
9.若企业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采用周期性支付,涉及多批次货物进口,采取何种方式申报?
采用周期性支付的可在每个周期支付后采用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申报。
10.若货物进口后供应商提出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该采用何种方式申报,前期涉及特许权使用费进口的报关单是否需要改单?
采用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申报,特许权使用费合同\协议在货物进口后签订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栏目无需修改。
(源自: “重庆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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