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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机场空运出口货物实施“提前申报、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新模式

2024-10-23 17:29:18 

广州白云机场空运出口货物实施“提前申报、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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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于空运出口货物实施快速验放模式的通告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通告〔2024〕2号

2018年5月18日,我关公布了《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于空运出口货物实施快速验放模式的通告》(机关通告〔2018〕2 号),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装运出境的空运出口普通货物全面实施“提前申报、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模式。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结合我关监管实际,决定对该通告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从广州白云机场口岸直接装运出境的,进行提前申报报关单的空运出口货物适用快速验放模式。

二、作业模式空运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模式,是指企业提前申报,海关实施货物到场后快速分流验放的通关模式,即空运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申报人”)在出口货物备齐后,即可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国际货站后,国际货站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站”)按规定格式向海关传输货物到场信息,海关线上反馈货物验放分流指令,企业凭以快速办理货物海关验放手续。

三、作业流程(一)报关单提前申报。申报人在空运出口货物取得预配舱单数据后,运抵国际货站前,提前向海关申报,报关单申报毛重与国际货站过磅重量误差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二)载货车辆过卡口。申报人在货物报关单海关审结后,向国际货站办理载货车辆自助进出区登记,国际货站将车辆登记数据通过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实时向海关传输并接收海关自动审核回执;申报人在接收到车辆登记海关审核通过回执后,将货物运至国际货站卡口;卡口自动识别车牌信息、核对车辆登记及海关回执信息后,自动抬杆放行车辆进入国际货站。

(三)货物运抵及快速分流。国际货站办理货物收运手续时,以总运单为单元通过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向海关发送货物运抵确认信息,海关向国际货站线上反馈货物是否查验的分流指令,国际货站凭海关指令快速分流,将查验货物移位至海关待查验区,无需查验货物可先行运至组板区。

(四)货物快速验放。国际货站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向海关传输运抵报告电子数据,海关凭以办理货物验放手续。货物查验后放行或无需查验直接放行的,海关通过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向国际货站发送货物电子放行信息,国际货站凭以办理货物装载出境手续。同一总运单项下有货物因海关查验未放行的,申报人可按现有规定办理货物落装手续,海关已放行货物可正常装载出境。

四、其它处置及要求
(一)对于货物因故申请办理退关的,由国际货站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申报人凭以办理报关单撤销及货物退关手续。

(二)对于因广州航空物流平台或海关系统故障,无法办理货物快速验放手续的,海关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现行运抵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三)对于货物超大超重等特殊情况,可联系海关办理先运抵再申报相关手续;对于货物报关单已审结,但海关系统未收到相关数据的,企业可通过广州航空物流平台申请补录报关单审结状态。

(四)对于国际货站卡口系统故障,海关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送货车辆凭纸质凭证过卡口,国际货站按本通告要求对收运货物进行快速分流。

(五)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货物需办理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手续的,以及货物需办理退关手续的,申报人和国际货站应配合海关核实货物有关情况。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于空运出口货物实施快速验放模式的通告》(机关通告〔2018〕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
2024年10月16日

二、相关政策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于出口空运联程转关货物实施快速验放模式的通告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通告〔2023〕1号

为支持广州航空枢纽建设,在保证海关有效、精准监管的同时,推动通关及相关物流作业协同办理,进一步压缩出口转关货物整体通关时效,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3号(关于全面推行转关作业无纸化的公告)及有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对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启运的出口空运联程转关货物实施快速验放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从广州白云机场口岸启运的提前报关出口空运联程转关货物(转关方式:提前出口空运联程,以下简称“出口空运联程转关货物”)适用快速验放模式。

二、作业模式出口空运联程转关货物快速验放模式,是指企业在向国际货站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站”)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前,通过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广州航空物流平台”)提前暂存报关数据,货物运抵国际货站后,企业线上共享货站运抵确认信息,实现报关单(含转关单)快速申报、转关运抵报告自动发送,海关对货物实施快速分流验放,国际货站凭转关货物电子放行信息,办理转关货物发运手续的作业模式。

三、作业流程(一)报关数据提前暂存。申报人在出口空运联程转关货物完成托运准备后运抵国际货站前,提前在广州航空物流平台暂存货物报关数据。

(二)载货车辆过卡口。申报人暂存报关数据并取得单一窗口暂存统一编号后,向国际货站办理载货车辆自助进出区登记,国际货站将车辆登记数据通过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实时向海关传输并接收海关自动审核回执;申报人在接收到车辆登记海关审核通过回执后,将货物运至国际货站卡口,卡口自动识别车牌信息、自动核对车辆登记及海关回执信息后,自动抬杆放行车辆进入国际货站。

(三)货物运抵及快速申报。国际货站完成出口空运联程转关货物收运手续时,以总运单为单元通过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向海关发送货物运抵确认信息,并通过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实时向申报人推送完成收运货物的准确件数、重量;申报人核对并修正已暂存的报关数据后向海关进行申报。

广州航空物流平台收到海关下发的报关单审结回执后,自动对碰货站运抵确认信息并生成出口转关运抵报告,依据国际货站的授权委托向海关发送出口转关运抵报告。

(四)货物快速验放。海关线上反馈货物查验或放行的分流指令,国际货站凭货物查验通知,将查验货物移位至海关待查验区,无需查验货物运至组板区。
货物查验后放行或无需查验直接放行,海关通过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向国际货站发送转关货物电子放行信息,国际货站凭以办理转关货物发运手续。

四、其它处置及要求(一)对于通过保税货物核注清单自动生成出口转关提前报关单暂存数据的,申报人取得单一窗口暂存统一编号后,可下载报关单暂存数据导入广州航空物流平台,即可按快速验放模式办理后续货物通关手续。

(二)对于广州航空物流平台未能接收到海关下发数据,无法生成出口转关运抵报告的,申报人可按现行运抵申报的有关规定,向国际货站办理人工录入申报转关运抵报告手续。

(三)对于因广州航空物流平台故障,无法办理货物快速验放手续的,海关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现行运抵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四)对于国际货站卡口系统故障,海关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送货车辆凭纸质凭证过卡口,国际货站按本通告要求对收运货物进行快速分流。

(五)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货物需办理报(转)关单修改或撤销手续的,以及货物需办理退仓退场手续的,申报人和国际货站应配合海关核实货物有关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
2023年8月18日

(源自:广州海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解析点评:云关通顾问团队,解析点评的图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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