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云关通小编为你讲解协调制度入门知识中的农产品如何归类的知识。
一、 概述
在HS中,农产品被归入以下四类中: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其中:
第一类包含第1——5章
第二类包含第6——14章
第三类包含第15章
第四类包含第16——24章
二、 加工程度
农产品部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说明如何基于制造或加工程度来归类。
例一、动物的加工程度和归类
活猪归入第1章 活动物(品目0103 活猪)。
如果猪被宰杀分块,猪的后腿肉归入第2章 肉及食用杂碎(品目0203鲜、冷、冻猪肉)。
猪肉被加工成香肠,归入第16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品目1601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香肠及类似产品……)。
例二、植物的加工程度与归类
新鲜的番茄归入第7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品目0702鲜或冷藏的番茄)。
将番茄切开,去皮腌制保存,则归入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税目2002番茄,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
如果我们把番茄做成番茄沙司,就要归入第21章杂项食品(品目2103,混合调味品)。
三、三种类型的注释
和其他所有章节一样,农产品部分也有很多类注和章注来指导归类。
包括:
1、排他条款,占注释中多数。
2、对某一商品或几组商品给出定义。
3、规定了某一商品或几组商品的范围。
(一)排他条款
例如:
第1章章注一(一)的内容是:本章不包括税目0301、0306或0307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换句话说就是:第一章包括了除章注一(一)——(三)所说的活动物以外的其他所有活动物。
(二)定义型注释
例如:
第5章的章注三给出了“兽牙”的定义,即本目录所称“兽牙”,是指象、河马、海象、一角鲸和野猪的长牙、犀角及其他动物的牙齿,且这个注释所下的定义适用于所有《协调制度》目录。
(三)限定型注释
例如:
鹅肝酱罐头可以按已加工的肉类归入第16章,可是根据第16章的章注二“本章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如果鹅肝酱所含的肉按重量计小于20%,则应归入第21章。
四、归类实例
同整本《协调制度》一样,农产品部分中,仔细阅读类注、章注和品目条文对于能否正确归类是十分重要的。
例1:煮过的去壳的对虾的归类
品目0306包含三个部分,我们来看前两部分:
第一部分: 带壳或去壳的甲壳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其中的甲壳动物是未被煮过的。
第二部分: 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不论是否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其中的甲壳动物必须是带壳的。
也就是说,煮过的带壳的对虾归入品目0306,但是煮过的不带壳的对虾则应按照制作或保藏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归入品目1605。
例2:速溶咖啡的归类
咖啡、茶和调味香料属于第9章。但我们能否把一批速溶咖啡归入第9章呢?
请注意2101条文对商品的描述:咖啡、茶、马黛茶的浓缩精汁及以其为基本成分或以咖啡、茶、马黛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速溶咖啡属于咖啡浓缩精汁,应归入品目2101。
例3:奶油夹心巧克力的归类
根据1704品目条文,白巧克力可以归入1704 “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
奶油夹心巧克力也是糖果,我们能在17章找到一个合适的税号吗?能按照糖食归类吗?
第17章的章注一(一)表明,含有可可的糖食必须归入1806。所以,奶油夹心巧克力不能归入17章,而应归入品目1806。
例4:白兰地的归类
白兰地在食物章节中属于最末尾的经加工的谷物产品,归入第22章“饮料、酒及醋”。
例5:雪茄的归类
雪茄由干烟叶制成,与其他植物产品有所不同(虽然雪茄不属于食物,但仍归入食物部分)。雪茄被归入第四类的最后一章,第24章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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