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进口企业注意|对美市场化采购排除答疑(内附14个问答)
根据税委会2020年第2号公告和海关总署2020年第36号公告,3月2日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以下简称市场化采购排除)正式实施。实施一周以来,排除工作平稳开展,措施效果逐步显现。同时,我们也搜集了一些企业对于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及进口通关的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并予以解答,供进口企业参考。
一、税委会发了很多关于排除的政策和清单,有什么区别?
答:目前的排除政策主要分为两类:针对第一批、第二批加征商品的排除和市场化采购排除,两项排除措施都针对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针对第一批、第二批加征商品的排除是为減轻加征关税对部分行业、国内需求产生的影响而实施的。针对第一批、第二批加征商品的排除需依企业申请,经反复审核最终确定,给予排除商品范围有限。目前已公布三批次排除清单,
仅对部分排除商品给予加征关税退还政策。市场化采购排除是满足国内需要,进一步鼓励自美采购的举措。税委会2020年2号公告可申请范围虽然只有696个税号,但是企业对于目前所有加征301措施反制关税的商品都可以提出申请,据企业反馈,审核速度较快,给予排除商品范围较广。
二、外贸代理公司能否作为对美市场化采购排除的申请主体?
答:可以。目前双抬头进囗报关单包括“境内收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两项内容,原则上应由报关单中的“境内收货人”申请对美市场化采购
排除。对外贸易合同中进口代理方(外贸代理公司)可作为“境内收货人”申请。
三、税委会2020年2号公告规定“申请主体为拟签订合同自美采购并进口相关商品的中国境内企业”我公司的采购计划去年就敲定了这种情况能申请吗?
答:可以。实施当月可填报次月采购计划,首次填报当月还可填报当月采购计划,以及此前已成交但尚未报关进口的采购信息。
就同一税号商品,申请主体每月原则上仅可填报一份采购计划,并提交一次排除申请,当月未成交部分超期自动失效。经核准的采购计划之外,如果申请主体当月确有成交,可在当月至次月10日前追加排除申请,税委会核准后,可以排除。
四、从加拿大采购一批美国原产的货物可以申请排除吗?
答:可以。原产于美国的进囗商品且加征301措施反制关税的都可以参与申请此次市场化采购排除
五、加工贸易内销货物能否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
答:可以申请。企业在上传成交记录时提供进口时的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企业内销申请等材料,政策适用货物实际内销时间。
六、排除有贸易方式限制吗?例如,企业接受美国公司赠送的货物,贸易方式是其他进出口免费,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申请。排除申请本身没有贸易方式限制,只要是原产于美国商品进口需加征301措施反制关税的都可以申请。
七、集团公司作为进口收货人统一申请的排除编号,可否供不同的子公司即消费使用单位分别在不同口岸申报使用。
答:可以。市场化采购排除只判定进口收货人、排除申请人和相关合同项下进口商品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对进口申报时的申报口岸、申报单位、消费使用单位没有限制。
八、排除编号和报关单、商品项的对应关系?
答:一个排除编号对应一票报关单(可以是 多个商品项),一票报关单对应一个排除编号。如同时申报多个排除编号的企业,需将不同排除编号下的商品分别填写报关单,以免影响后续核销。
九、已申请排除的商品,暂未获得排除编号,且存在价格等征税要素的争议,如需提前放行货物,是否需要就不同是由分别递交税款担保?
答:无需分别递交税款担保,可将两项担保事由所需提供的担保数额合并计算,提交一份税款担保即可。
十、汇总征税的报关单,企业暂未获得排除编号,可否在实际缴纳税款前补填排除编号?
答;可以。汇总征税报关单,在实际缴纳税款前,如企业获得排除编号,可通过改单形式补填排除编号,适用排除措施。
十一、对于3月2日后申报,但已按照加征税率缴税结关放行的商品,能否重新申请排除并申请退还加征的税款?
答:不可以。根据税委会2020年2号公告,申请企业应在实际报关前向税委会提出排除申请。故已结关放行的商品,按照规定不能申请排除。同时,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36号公告,未按照规定填报排除编号并已放行的商品,已加征的税款不予退还。
十二、企业申请了减兔税,但《征减免证明》中商对应的征减免方式是照章征税,是否属于自动排除范围?企业还需要申请排除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36号公告,符合减免税政策的原产于美国的货物才能自动排除加征。如果《征减免证明》中某项商品的征减免方式为照章征棁,说明该项商品不符合减免税政策规定。企业在报关时即使填写了《征減免证明》信息,仍需要填报排除编号才能免于加征。故上述企业务必要去提交排除申请,进口填报排除编号后方可适用排除措施。
十三、企业申请了减免税,《征减免证明》中商品的征减免税方式为特案,如关税照章征收、增值税免征的情况,能自动排除吗?
答:可以。关税和增值税都减免的、关税和增值税只免其一的都属于减免税政策,属于自动排除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十四、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不在税委会2号公告附件清单中的商品,能自动排除吗?
答:可以自动排除。符合減免税政策项下自动排除措施的商品不受税委会2020年2号公告附件清单限制。
★注:排除申请的问题答复仅供参考,应以税委会相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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