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5问5答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海关总署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已经实施一年多。今天,小编就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报流程及常见问题进行讲解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方式包括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和企业申请注册。
1.采用“官方推荐注册”模式的18类食品包括哪些?
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2.18类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对其推荐注册的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函;
2.企业名单与企业注册申请书;
3.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4.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企业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5.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审查报告。
6.必要时,海关总署可以要求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卫生和防护体系文件,如企业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以及工艺流程图等。
需要注意的是,经风险分析或者有证据表明某类食品的风险发生变化的,海关总署可以对相应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方式和申请材料进行调整;相关国家(地区)与中国就注册方式和申请材料另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除18类所列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企业注册申请书;
(二)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三)企业承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3.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评估程序有哪些?
(1)海关总署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评审组,通过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及其组合,对申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评估审查。
(2)海关总署根据评估审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予以注册并给予在华注册编号,书面通知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予注册,书面通知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
4.延期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内,通过注册申请途径,向海关总署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材料包括:
(一)延续注册申请书;
(二)承诺持续符合注册要求的声明
(源自:哈尔滨海关12360热线,供稿:哈尔滨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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