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业务、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80号公告)-云关通
云 关 通,整理关于上周外贸有哪些新政策回顾呢?那么就请留意下面了哦!
“关企合作平台”正式上线 东莞企业足不出户可办理海关业务
海关再放改革红利。记者12月8日从黄埔海关获悉,由海关总署开发的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
关企合作平台”正式上线。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办理海关业务。
该平台具有企业信息查询、海关业务办理、企业疑难解答、政策法规推送、企业材料报送、海关
业务提醒等多项功能,广大企业可以直接通过网址进入,或者通过点击中国电子口岸页面上的“关企合
作平台”进入。
进入平台后,登录方式分有卡用户和无卡用户两种(有卡用户指的是持有电子口岸IC卡或Ikey卡的
电子口岸用户)。有卡用户插卡后输入密码即可使用;无卡用户需进行注册,注册后只能办理新企业
注册登记业务,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后,如需办理海关进出口业务,仍需到电子口岸申领企业IC卡或
Ikey卡。
“关企合作平台”上线后将改变目前部分海关业务办理模式,企业不仅可以通过平台动态掌握自身的
注册登记信息、信用信息、报关差错等信息,还可以办理注册登记、信息变更、延续、换证、认证申
请等海关业务,企业有疑问也可以通过平台提出,海关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同时海关会通过平台发
布通知公告和业务提醒,从而实现关企的良好沟通与互动。
来源: 东莞日报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公布了一批商品归类决定。根据我国缔结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
中国海关组织对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进行了翻译、审查。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
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结合中国海关归类实际,现将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
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世界海关组织2013—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1.doc
2.世界海关组织2013—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2.doc
海关总署2016年12月13日
【海关公告】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
数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
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
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
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4日
更多资讯敬请留意云 关 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