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关通资讯]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5号(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2020年02月04日 19:04
- 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5号(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 阅读(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