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科中心]对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模式你又知多少?它的适用范围和企业资质要求是什么?2021年09月24日 10:55
- 云关通深圳跨境出口管理平台顾问提醒关注:2021年9月,海关总署发《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2021年第70号),自2021年9月10日起,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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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海关贴心地为您准备好了跨境商品退货指南!!2020年11月18日 14:28
- 海关贴心地为您准备好了跨境商品退货指南!!-广州智能通关平台顾问提醒关注!2020年,海关总署推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大幅提升跨境网购退货的便利性,解决了“退货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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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解读 | 国务院批复广州再增一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0年05月28日 09:31
-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国家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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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云关通情报站|黄埔海关7月25日起启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2016年07月22日 10:54
- 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及相关监管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黄埔海关定于2016年7月25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状元谷启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系统启用后,“黄埔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辅助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卸货地代码为“黄埔区状元谷”的清单申报。在黄埔区状元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请按照附件要求尽快办理信息登记、系统接入及联调等相关手续。如需业务咨询,可向现场海关咨询或拨打黄埔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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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云关通情报站|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07月08日 09:34
-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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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公告|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07月05日 09:57
- 云关通情报站提醒: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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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6年04月22日 13:35
-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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